•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26 15:31:53 股吧网页版
ST圣贤: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6


证券代码:871200 证券简称:ST 圣贤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明德圣贤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该类修订条款不进行逐条列示。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目录、条款序号(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明德圣贤文化传播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采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采
取发起方式设立,由北京义海世纪网络 取发起方式设立,由北京义海世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 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
司。 司。在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为 91110108571265854B。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代表公司
执行公司事务,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法
定代表人的产生和变更按照选举董事
长的方式进行。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
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
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在新的法定代表人选出之前,由
董事会或者董事会授权代表行事公司
对外代表的职权;在新的法定代表人选
出之后,前述授权自动失效。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
式。 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第十九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前,由公司董事会 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 “全国股转系秘书登记存管;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 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在中国证券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后,在中国证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
管。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
面值,每股面值 1 元。 币标明面值。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第二十二条 公司不得以赠与、垫资、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 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
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