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6
证券代码:871200 证券简称:ST 圣贤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明德圣贤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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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制
度,本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明德圣贤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
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
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平等、自愿的原则;
(二) 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
有偿的原则,并以书面协议方式予以确定;
(三) 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原则;
(四) 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
司有利,必要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独立财务顾问。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范围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 由上述第(一)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三) 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
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四)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五) 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
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本制度第四条第(一)项所列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 本条第(一)、(二)、(三)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
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
偶的父母;
(五) 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
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自然人,视同为公司的关联人:
(一) 根据与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的协议或者作出的安排,在
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将具有本制
度第四条或者第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二) 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本制度第四条或者第五条规定
的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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