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4
公告编号:2025-008
证券代码:871198 证券简称:国云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国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2 月 4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1 月 3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近日收到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宣城职业技术学院
法定代表人:陶庭先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国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松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公告编号:2025-008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被告国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招投标,中标“宣城职业技术学院利用德国
促进货款购置教学实训设备项目”,2020 年 11 月 6 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宣
城职业技术学院技木学院利用德国促进货款建设数字化校园项目》合同书。原告
分别在 2021 年 6 月 23 日、6 月 26 日对项目组织了初验,初验验收通过。2022
年 5 月 8 日中午 12 时 15 分左右,被告承建的数据中心机房发生火灾,UPS 蓄电
池烧毁,数据中心机房内设备受到高温烘烤、烟熏。
原告曾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首次向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并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向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安徽省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作出(2022)皖 1802 民初 4490 号
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撤诉。
公司按规定进行了信息披露。详见公司 2022 年 8 月 1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涉及诉讼公告》(公
告编号:2022-033);2023 年 1 月 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在数据中心机房财产损失费用 1800 万元〔包括数据中心机房内所有的硬件设备费、软件费、清理费、安装费、装饰装修费、大工费等,具体以签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为准。)
2.本案的诉讼费、鉴定费等由被告承担。
鉴定后第一项诉请变更为:财产损失 932.44 万元,违约金 575.8281 万元,
合计 1508.2681 万元。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判决如下:
一、被告国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宣城职
公告编号:2025-008
业技术学院火灾损失 932.44 万元、违约金 79.627 万元、鉴定费 22.5 万元,合计
1034.567 万元。
二、驳回原告宣城职业技术学院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造成一定的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已聘请专业服务机构,正积极应对及处理相关工作。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民事判决书》
国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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