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单方面解除与国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的风险提
示性公告
光大证券作为国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主办券商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 是
风险
2 其他 国云科技股票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挂牌 是
的风险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主办券商拟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原因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国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签订《推荐
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第八条中明确约定:“持续督导费在其年报披露后的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国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已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2024 年 4 月 29 日披露,但截至本风险提示公告披露日期,其尚
未支付上述两年的持续督导费,即国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累计两年未按协议约定缴纳督导费用。
2、主办券商所履行的催告程序
自第二年缴费期满之日起,光大证券已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进行了第一次书
面催告、2024 年 6 月 25 日进行了第二次书面催告、2024 年 7 月 31 日进行了第
三次书面催告,每次催告期不少于十天。
3、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由于主办券商已书面催告三次且距首次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国云科技仍未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光大证券决定单方解除与国云科技签署的《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并已于 2024年 8 月 20 日向国云科技送达了《关于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
光大证券拟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备案申请,主办券商与挂牌公司签订的《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解除。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被主办券商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风险,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根据《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相关规定,国云科技存在被主办券商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风险,若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挂牌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全国股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三、 主办券商提示
1、主办券商仍将积极与国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沟通,并根据《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时作出风险提示;
2、光大证券拟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备案申请,主办券商与挂牌公司签订的《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解除。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若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挂牌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全国股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第一次提醒国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持续督导费的催缴通知》
《关于第二次提醒国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持续督导费的催缴通知》
《关于第三次提醒国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持续督导费的催缴通知》
《关于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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