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18
公告编号:2024-054
证券代码:871194 证券简称:博大制药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吉林省博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提名核心员工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吉林省博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众公司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吉林省博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提名核心员工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为鼓励和稳定公司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健全改良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经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推荐,公司董事会拟提名颜铭为公司核心员工。
上述核心员工提名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至 2024 年 9 月 20 日通过公司公告栏向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
见,截至公示期满,未有任何个人对公示的核心员工名单提出异议。
综上所述,经过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对董事会提名的核心员工进行认真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提名认定核心员工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未发现所包含的信息存在虚假、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同意认定董事会提名的颜铭为公司核心员工,并同意将《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告编号:2024-054
吉林省博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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