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871192 证券简称:东审财税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市东审财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公司法》共性调整如下: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半数以上”调整为“过半数”;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和对照显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市东审财税科技股 第一条为维护北京市东审财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并依法由 公司。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并依法由原北京联财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整体 原北京联财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发起人共计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东审财税5 名,分别为北京市联财网络科技有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市场监督公司、崔军胜、刘青、李丽及王洪玉。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94997326U。
第七条公司的经理为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经理
为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经理
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
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第八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十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担责任。 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束力。 束力。
第十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 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应当先行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成,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依据本章程, 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
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在中国 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集中登记托管。 第十八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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