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01
证券代码:871191 证券简称:ST 万芳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福建万芳园林艺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8 月 3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吴开亮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建万芳园林艺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3,313,8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182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2 人,董事陈江生、郭新伍、傅兵忠因个人原因缺席;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0 人,监事陈杨忠、张玉、邓衍鑫因个人原因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科学决策,全力以赴推动各项工作。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3,313,81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019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3,313,81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19 年年度报告》《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1.议案内容:
股东大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的经营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3,313,81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的专项说明》
1.议案内容:
董事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0)第 206054 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0)第 206030 号”《关于对福建万芳园林艺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所涉事项出专项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3,313,81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
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意见》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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