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6-30 17:01:20 股吧网页版
ST万芳: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2020-014]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6-30


证券代码:871191 证券简称:ST 万芳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福建万芳园林艺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
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福建万芳园林艺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公司 2019 年 12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9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0)第 206054 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0)第 206030 号”《关于对福建万芳园林艺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对上述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及专项说明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

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
资产负债表,2019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后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0)第 206030 号”《关于对福建万芳园林艺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主要内容如下:

“一、 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

(一)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1、如财务报表附注“十、1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事项”所述,万
芳园艺 2019 年度营业收入 302,840.00 元,亏损 3,764,081.93 元;2018 年、2019
年连续亏损,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万芳园艺累计亏损金额 25,168,986.09 元。
2、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万芳园艺货币资金余额仅为 34,797.87 元(其
中被冻结 66.78 元);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为 1,234,753.30 元,存在拖欠员工薪酬的情况;期末其他应付款余额16,699,306.33元,应付账款余额4,417,435.74元,预计负债余额 13,730,526.38 元;速动比率为 0.03,速动资产远小于流动负债,万芳园艺能否在正常经营过程中清偿到期债务具有不确定性。

3、2018 年 9 月 13 日,万芳园艺原实际控制人李源、吴开亮及傅兵忠解除
了一致行动协议,协议解除后,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均不能对万芳园艺形成控
制。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万芳园艺处于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2018 年 8 月 2 日,万芳园艺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负责人及代理总经理
赖天忠辞职,辞职后继续担任财务负责人职务;2018 年 11 月 29 日万芳园艺公
告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变更;2018 年 11 月 29 日公告公司注册地址变更;
2019 年 5 月 6 日万芳园艺董事林辉辞职;2019 年 6 月 19 日,万芳园艺董事池其
善辞职;2019 年 8 月 31 日会议通过,任命郭新伍、翁建新为万芳园艺新董事;
2020 年 2 月 10 日,万芳园艺董事傅兵忠辞职。

公开信息显示,万芳园艺已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企业;万芳园艺法定代表人李源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上述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企业等等事项,显示万芳园艺处于管理、经营异常状态,对其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增大财务风险。

综上所述,万芳园艺面临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其持续经营能力,因此,我们无法判断万芳园艺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的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二)因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无法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由于万芳园艺高层人员变动等因素影响,内部控制、关键岗位人事安排处于异常状态;而有效的内部控制是防范财务报表不出现重大错报的重要保障;由于我们无法信赖或评价万芳园艺内部控制在防止、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