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871178 证券简称:高盛信息 主办券商:联储证券
高盛(青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高盛(青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高盛(青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的对外投资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高盛(青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或将权益、股权技术、债权、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依照本
对外投资的形式包括:投资有价证券、金融衍生产品、股权、不动产、经营性资产、单独或与他人合资、合作的形式新建、扩建项目以及其他长期、短期债券、委托理财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方式。
第三条 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四条 根据国家对投资行为管理的有关要求,投资项目需要报政府部门审批的,应履行必要的报批手续,保证公司各项投资行为的合规合法性,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
第二章 投资决策权限和程序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第六条 涉及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投资,除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外,还应遵循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 公司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对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进展情况。
第八条 经理办公室是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机构:
(一) 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编制并指导实施投资计划;
(二) 对投资项目的预选、策划、论证及实施进行管理与监督;
(三) 负责跟踪分析新增投资企业或项目的运行情况;
(四) 与公司财务部共同参与投资项目终(中)止清算与交接工作;
(五) 本制度规定的其他职能。
第九条 公司财务部为对外投资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进行效益评估,筹措资金,办理出资手续等。
第十条 公司对外投资项目,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 投资单位或部门对拟投资项目进行调研,形成可行性报告草案,对项目可行性作初步的、原则的分析和论证。
(二) 可行性报告草案形成后报公司经理办公室初审。
(三) 初审通过后,编制正式的可行性报告。可行性报告至少包括以下内
经营安排、技术方案、设备方案、管理体制、项目实施、财务预算、效益评价、风险与不确定性及其对策。
(四) 将可行性报告报公司经理办公室进行论证,由经理办公室进行论证并签署论证意见。
(五) 重大的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六) 可行性报告通过论证后,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
(七) 可行性报告获批准后,责成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与对方签订合作协议和合作合同。
(八) 合作合资合同签订后,按合同规定的原则制定合资合作企业的章程,并将审批的所需文件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实施与管理
第十一条 对外投资项目一经确立,由经理办公室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控。
第十二条 经理办公室应对项目的建设进度、资金投入、使用效果、运作情况、收益情况进行必要的跟踪管理;分析偏离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定期向公司经理和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
第十三条 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新情况,包括投资收回或投资转让,经理办公室应在该等事实出现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司经理汇报,经理应立即会同有关专业人员和职能部门对此情况进行讨论和分析,并报董事会审批。
第十四条 公司应针对股票、基金、债券及期货投资行为建立健全相关的内控制度,严格控制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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