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14
公告编号:2024-024
证券代码:871135 证券简称:鼎邦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昆明鼎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业务拓展需要,优化公司战略布局,提升公司市场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拟与吴宇、吴士农共同投资设立浙江鑫铜辉耀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
人民币 1000 万元,其中昆明鼎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 300 万元,
占注册资金的 30%;吴宇认缴出资人民币 500 万元,占注册资金的 50%;吴士
农认缴出资人民币 200 万元,占注册资金的 20%。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 市台州湾新区海虹街道创业路 11 号。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为新设合资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与《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一)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
公告编号:2024-024
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上;(二)涉及的资产净 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30%以上,且超 过 10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不满足本制度第五条标准,但满足下列
标准之一的,由董事会审议: (一)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 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 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以上;(二)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
产 绝对值的 10%以上,且超过 500 万元。
第八条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不满足本制度第七条标准的,由总经理
办公会决定。”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需披露的重大对外投资事项, 已经总经理审批通过,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吴宇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下洪洋村 3 区 24 号
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吴士农
公告编号:2024-024
住所:浙江省乐清市雁荡镇白溪街 13 号
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鑫铜辉耀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海虹街道创业路 11 号。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公司及各投资人、股东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投资人名称 出 资 方 出资额或 出资比例或 实缴金额
式 投资金额 持股比例
昆明鼎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 300 万元 30% 0
吴宇 货币 500 万元 50% 0
吴士农 货币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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