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7-10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昆明鼎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的
补充法律意见
昆明市西山区“融城优郡”B5 幢 3-4 层
电话:0871-63172192 传真: 0871-63172192 邮编:650034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昆明鼎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的
补充法律意见
德恒 21F20230048-3 号
致:昆明鼎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公司本次定向发行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众公司办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定向发行规则》《定向发行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为本次发行出具了《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昆明鼎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法律意见》(以下简称“《法律意见》”)。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近日下发了《关于昆明鼎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根据《审核问询函》所列示的有关问题,本所律师进行了核查,现根据核查的有关情况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
如无特别说明,《法律意见》中的声明和释义均适用本补充法律意见。
正 文
一、《审核问询函》之问题 1:公司最近 24 个月是否存在受到环保领域行政处
罚的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是否存在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一)本所律师履行了如下主要核查程序:
1.核查发行人《年度报告》《审计报告》;
2.通过网络核查公司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机关网站;
3.取得公司出具的书面反馈回复。
(二)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
公司专业从事有色金属和新材料制取工艺及设备产业化研究和推广,新材料制取工艺及装备的研究和开发、新材料和高纯有色金属材料的生产与销售、真空冶金成套设备的租赁与技术服务。紧紧围绕有色金属合金的分离、提纯和高纯金属的制备三大领域,大力促进有色金属二次资源的循环使用,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和金属的高效清洁生产。
根据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报告》等文件,并经本所律师在发行人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机关网站查询,最近 24 个月公司不存在受到环保领域行政处罚的情况,不存在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不存在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二、《审核问询函》之问题 2:公司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企业。
(一)本所律师履行了如下主要核查程序:
1.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2.查阅《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 号)《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等政策文件;
3.取得公司出具的书面反馈回复。
(二)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
根据《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 号)规定,“两高”是指高耗能、高排放,“两高”项目暂按“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六个行业类别统计,后续对“两高”范围国家如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 年版)》规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大类规定的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包括:铜冶炼(3211)、铅锌冶炼(3212)、铝冶炼(3216),细分领域包括铜冶炼工艺、粗铜工艺、阳极铜工艺、铅冶炼、锌冶炼、电解铝等。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有色金属和新材料制取工艺及设备产业化研究和推广,新材料制取工艺及装备的研究和开发、新材料和高纯有色金属材料的生产与销售、真空冶金成套设备的租赁与技术服务。发行人采用真空蒸馏冶金技术,即利用真空环境下的蒸馏技术对有色金属进行分离、提纯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包括金属铟、硫化亚锡等稀有金属、有色金属及合金,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的规定,发行人所处的行业属于“C3239 其他稀有金属冶炼”,以及《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的规定,发行人所处的行业属于“C323 其他稀有金属冶炼”,因此,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产品均不涉及上述高耗能、高排放领域。
综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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