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9
证券代码:871124 证券简称:ST 德元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陕西德元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5 名赞成,0 名反对,0 名弃权。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陕西德元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陕西德元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议事方式与程序,提高董事会议事效率,保证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行
使董事会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陕西德元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
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人数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决议通过。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条 公司发生以下交易(除提供担保外)事项,应当经董事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2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20%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发生以下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事项,应当经董事会审议:
(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二)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5%以上的交易,且超过 300 万元。
第三章 董事会会议
第七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
开二次。
第八条 在下列情况下,董事会应在 10 日内召开临时董事会议:
(三)持有十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提议时;
(四)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五)监事会提议时。
第九条 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
可采取书面、电话、传真或借助所有董事能进行交流的通讯设备等形式召开。
第四章 董事长的职责
第十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六)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七)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八)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九)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十)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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