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05
陕西德元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4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陕西德元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现取得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陕西德元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滨河新区金控大厦 2 楼。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公司职工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设立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可以自 行协商解决、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 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秘、财务总监等。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公司始终坚持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为奋斗者提供实现梦想的平台,致力于做智慧物流生态链的百年企业。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批发;五金产品批发;润滑油销售;机动车鉴定评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软件销售;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装卸搬运;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图文设计制作;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动车修理和维护;进出口代理;贸易经纪;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国际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公司的股份,可以是普通股票;经过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过相关批准(如 需),公司也可以发行其他种类的股份。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 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普通股票每股面值 1 元。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如已经批准可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挂牌公开转让,则在挂牌前须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集中存管;尚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集中存管前,由公司向股东出具持股证明(股票),持股证明(股票)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公司盖章方为有效。公司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集中存管后,公司出具的持股证明(股票)全部统一作废,不再作为持股证明。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股票,现有股东对发行的股票无优先认购权。
第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等情况见下表:
序号 发起人姓名 认购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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