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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5 16:57:18 股吧网页版
豪能科技: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5


公告编号:2025-062

证券代码:871091 证券简称:豪能科技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嘉兴市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制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 0
票;议案通过。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嘉兴市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嘉兴市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嘉兴市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公告编号:2025-062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委员会主任职责。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补选出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当依照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经营,为董事会制定公司发展目
标和发展方针提供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由主任委员提出,由董事会秘书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公告编号:2025-062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既可采用现场会议形式,也可采用非现场会议的通讯表决方式。若采用通讯表决方式,战略委员会委员在会议决议上签字者即视为出席了相关会议并同意会议决议内容。

第十二条 必要时,战略委员会可邀请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三条 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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