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871082 证券简称:龙翔药业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湖北龙翔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法》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该等修订不再进行逐条列示;
2、所有提及的公司股份的“种类”调整为公司股份的“类别”,该等修订不再进行逐条列示;
3、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的修改,涉及数字的由阿拉伯数字改为汉字,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该等修订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并依法由原有限责 第三条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并依法由原有限责任
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湖北省黄冈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421182670373586E。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4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经理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
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 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 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 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本章程与法律法 他高级管理人员。本章程与法律法规不符的,以法律
规不符的,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
每股面值一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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