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08 15:31:36 股吧网页版
龙翔药业: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8


公告编号:2025-024

证券代码:871082 证券简称:龙翔药业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湖北龙翔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了保障公司业务的连续性,盘活资产,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股东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普生物”)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天津分行”)开展总额不超过 1 亿元的资产池业务,有效期一年。根据该业务内容,瑞普生物对上述事项对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作为瑞普生物担保的对象,公司愿为瑞普生物的连带责任担保提供反担保,并签署《反担保合同》,担保期限为三年,其反担保合同的具体金额以浙商银行天津分行每笔放款的金额为准。

该反担保有利于解决公司资金需求,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日常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资产
池业务并对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守军、刘爱玲、曹贵东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2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根据《公司章程》

公告编号:2025-024

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5 年 8 月 8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资产
池业务并对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关联监事陆登登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2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 年 8 月 2 日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东九道 1 号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东九道 1 号

注册资本:464,754,706 元

主营业务:兽用原料药、药物制剂(化学药品、中兽药、消毒剂等)、兽用生物制品、兽用功能性添加剂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动物疫病整体防治解决方案的提供。

法定代表人:李守军

控股股东:李守军

实际控制人:李守军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

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关联关系:被担保人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99,992,408 股,占公司股本比例 81.5670%。

2、 被担保人资信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7,965,793,053.87 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负债总额:2,250,828,854.41 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5,006,960,057.85 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37.14%

公告编号:2025-024

2025 年 3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36.95%

2025 年 1-3 月营业收入:821,616,475.90 元

2025 年 1-3 月利润总额:135,432,168.80 元

2025 年 1-3 月净利润:120,104,766.30 元

审计情况: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 年 1-3 月的财务
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瑞普生物拟使用拥有的浙商银行天津分行授信额度为公司提供 1 亿元的融资担保,浙商银行天津分行在该授信额度的范围向公司提供贷款。

2、为确保浙商银行天津分行债权的实现,瑞普生物与浙商银行天津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浙商银行天津分行债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三年。

3、作为瑞普生物融资担保……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