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71076 证券简称:同济建管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江西同济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
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修订<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西同济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同济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
流程,根据《公司法》、《江西同济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西同济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江西同济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同济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第二条 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审慎授权原则。授权应当优先考虑风险防范目标的要求,从严控制,确保授权合理、可控。
(二)依法合规原则。授权应当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法》有关规定,并限定在《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不得超越董事会职权范围;
(三)适时调整原则。授权权限在授权有效期限内保持相对稳定,并根据内外部因素变化和经营管理工作需要,适时调整授权权限;
(四)有效监控原则。董事会要对授权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对授权权限执行的有效监控。
第三条 经理层应当依法行使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授权,并遵守公司的各项
规章。
第二章 授权内容与形式
第四条 董事会依据公司发展战略、授权事项的风险程度,本着提高管理水
平和决策效率的目的,在董事会权限内,以董事会授权书的形式授权经理层行使下列“三重一大”事项一定范围或额度内的审批权:
(一)人事权:
1.人力资源管理;
2.经营业绩和薪酬管理。
(二)财权:
1.投资管理;
2.融资管理;
3.财务预决算管理;
4.产权管理。
(三)事权:
1.战略管理;
2.改革和改组事项管理;
3.制度建设;
4.风险管理。
(四)董事会认为需要授权经理层行使的其他审批权限。
第五条 董事会授权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授权人、被授权人的全称;
(二)授权事项及其范围或额度;
(三)授权生效日期和有效期限;
(四)授权人代表、被授权人代表的签字;
(五)授权人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授权书需经董事会审议。
第六条 经理层无权将董事会对其授权转授给经理层成员个人或公司其他
领导班子成员。
第七条 总经理要组织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对授权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决定。
第三章 授权管理
第八条 董事会应建立健全授权事项跟踪报告、监督检查考核等授权后管理
机制。根据授权执行监督情况,适时动态调整授权权限及要求,确保授权合理科学有效。
第九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董事会授权事项的日常协调管理工作,组织起草
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书、提交董事会审议授权书、组织授权书签授、并负责保管董事会授权书。
第十条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授权事项执行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汇总,并定期
形成贯彻落实情况报告。
第十一条 总经理负责代表经理层对授权事项执行落实情况定期向董事会
汇报,每年度汇报一次。
第十二条 董事会授权管理工作接受股东会以及党支部委员会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 授权的有效期间、变更和终止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事项,自董事会批准后生效,授权有效
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原则上最长不超过三年。
授权期限届满或者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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