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5 17:05:25 股吧网页版
同济建管:关联交易实施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71076 证券简称:同济建管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江西同济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修订<关联交易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经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西同济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同济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与关联
方的交易行为,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以及《江西同济
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
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采取措施规范关联交易,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

第二章 关联交易及关联人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
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
营企业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

(四)提供担保或者接受担保(或反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二)销售产品、商品;

(十三)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十四)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十五)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十六)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第五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
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第八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
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

(四)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五)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存

在上述情形之一的;

(六)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第六条第一项所列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条第一、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
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
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自然人,视同为公司的关联人:

(一)因与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