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同济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第七期
辅导工作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江西同济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建管”“公司”“辅导对象”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辅导机构,于 2023
年 8 月 2 日与同济建管签订辅导协议,并于 2023 年 8 月 9 日完成辅导备案开始
对同济建管进行辅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中航证券制定了详尽的辅导计划。现将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的辅导工作情况向贵局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所做的主要辅导工作
(一)辅导时间
本次辅导工作期间为 2025 年 1 月至 3 月。
(二)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情况
根据中航证券与同济建管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中航证券派出了郭卫明、陈懿、李博闻、康东 4 名辅导人员组成辅导小组对同济建管进行辅导,其中郭卫明担任组长。上述人员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三)接受辅导的人员情况
辅导期间,接受辅导的人员主要包括:同济建管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同济建管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四)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本辅导期内,中航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在上一阶段辅导工作的基础上,继续结合辅导对象的实际情况开展相应的尽职调查工作,并会同其他中介机构进一步落实辅导对象待解决事项,持续跟进其整改进度。
本期辅导工作的具体内容主要如下:
1、持续推进尽职调查工作,跟进公司规范运作情况,严格按照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法律、财务、业务等方面进行核查。
2、通过与会计师沟通、访谈等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初步了解公司年报数据情况。
3、帮助辅导对象及时了解证券监管部门有关政策动向,将辅导对象的各项指标与最新情况进行对照分析,评估辅导对象是否达到上市条件,让辅导对象对于资本市场的最新政策有更加充分深入的了解。
3、不断对公司接受辅导的人员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和培训,结合最新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二、发行人有关情况
本辅导期内,公司积极配合辅导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等工作,及时了解证券监管部门的政策导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能够认真履行职责。
三、发行人目前还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应对措施
本辅导期内,公司已建立了相对规范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进一步落实相关制度的执行,但与上市公司标准相比尚需规范和完善。辅导工作小组将协助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的改进和执行情况。
四、保荐机构下一步工作计划
辅导机构将持续按照辅导计划和辅导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推进辅导进程,并按照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核查,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敦促公司整改落实,继续督促公司落实相关制度的执行,达到上
市公司标准。
五、其他重要事项
本辅导期内无其他重要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同济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第七期辅导工作报告》之签署页)
辅导小组成员签名:
郭卫明 陈懿 李博闻
康东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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