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09
公告编号:2024-030
证券代码:871042 证券简称:休恩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休恩博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1、回购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同时为了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员工的积极性,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
2、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做市方式回购。如回购期间涉及股票交易方式变更,将及时调整回购方式并按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义务。
3、回购价格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1.70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4、拟回购的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 1,500,000 元,不超过 3,000,000 元,资金来源为公司
自有资金。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1,764,705 股。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根据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882,353 股,根据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1,764,705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2.25%-4.50%(实际回购以回购资金总额的上下限为准,不受此回购股份数量的限制)。
公告编号:2024-030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5、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达到《北京休恩博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 5%上限(1,960,000 股),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3.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回购具体期限为 2023 年 8 月 9 日开始,至 2024 年 8 月 8 日结束。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 2023 年 8 月 9 日开始,至 2024 年 8 月 8 日结束,实际回购金
额占拟回购金额上限的比例为 63.93%,已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 2024 年 8 月 8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做市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9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7%,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 110.50%,最高成交价为
1.0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0.89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917,855.00 元(不含印
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 63.93%。
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
公告编号:202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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