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2
关于北京休恩博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审核报告
(二〇二三年度)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zhun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电话)TEL: (010)88356126
(传真)FAX: (010)88354837
(邮编)POSTCODE: 100044
(地址)ADDRESS: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楼 4 层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zhun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关于北京休恩博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准专字[2024]1006 号
北京休恩博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北京休恩博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2023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贵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3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审核报告仅供贵公司 2023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