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3
证券代码:871039 证券简称:高学数科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北京高学数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章程中“股东大会” 全部修订为“股东会”
章程中“种类” 章程中“类别”
章程中“半数以上” 章程中“过半数”
章程中“辞职” 全部修订为“辞任”
章程中“财务总监” 全部修订为“财务负责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合法权益 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北京高学数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北京高学数科科技股份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其他有关规定由北京软都科技有限公司整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北京软都科技有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北京 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 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
照。 册,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7567310069。公司于 2017 年 3
月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董事
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
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
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
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
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
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
偿。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监。 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为:软件技术开发;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 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推广;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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