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871037 证券简称:天和环保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唐山天和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停牌情况概述
当前停牌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向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未按要求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其他强制停牌事项
因存在上述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
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7 月 3 日起停牌。
当前停牌事项不涉及其他证券产品。
二、停牌事项进展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报材料。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
(GF2023060051)。北京证券交易所已正式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已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上披露,
具体详见:
https://www.bse.cn/audit/project_news_detail.html?id=444
2023 年 7 月 25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唐山天和环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具体详见: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7-25/1690283650_064625.pdf
2023 年 8 月 21 日,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申请延期回复。
2023 年 9 月 27 日,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四十三条规定:“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六个月,自公开发行前最后一次签署之日起算。发行人应当使用有效期内的招股说明书完成本次发行。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以申请适当延长,延长至多不超过三个月。财务报表应当以年度末、半年度末或者季度末为截止日。”公司首次申报财务报表的审计基准日为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已延长财务报表
有效期三个月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鉴于财务报告有效期即将届满,需补充提交
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1 号——申报与审核》的相关规定,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中止审核申请并获北京证券交易所同意。
2023 年 12 月 27 日,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1 号——申报与审核》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 1-6 月财
务数据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唐山天和环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6 月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3)第 111050
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
引用的财务报告截止日已更新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并完成申请文件更新补充工
作,前述中止审核的情形已消除。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恢复审核的申请并获北京证券交易所同意。
2024 年 1 月 4 日,公司与中介机构提交的《关于唐山天和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上披露,具体详见:
https://www.bse.cn/audit/project_news_detail.html?id=444
2024 年 1 月 17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唐山天和环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具体详见: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4/2024-01-17/1705492930_517445.pdf
2024 年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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