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6
证券代码:871008 证券简称:恒源洁具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浙江恒源洁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肖峰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8,003,4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报告的结果及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对 2023 年度公司主要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5)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6)。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8,003,49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与会股东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在 2023 年年度期间,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努力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和各项业务发展,积极、有效地发挥了董事会作用。
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工作,现根据相关要求编制了《浙江恒源洁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8,003,49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与会股东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
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44,522,657.68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9,000,466.59 元,2023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股本 29,681,820股为基数,以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分配 1.684533 元(含税)人民币,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5,000,000.53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涉及股本变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8,003,49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与会股东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为基础,公司编制了《浙江恒源洁具股份有限公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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