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5
证券代码:870981 证券简称:希源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海南希源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儋州千果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果盛农业”),注册资本 500
万元,三亚绿茏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千果盛农业 100%的股权。
公司根据发展规划需要,拟收购三亚绿茏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千果 盛农业 100%的股权,因三亚绿茏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未实缴出资,股权收购款
为 0 元。股权收购完成后,由公司履行对应出资义务,将 500 万元出资款实
缴。收购完成后,千果盛农业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 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 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 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 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
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 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 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 面价值为准。
根据北京中敬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 10 月 30 日出具的中敬华专审
字[2025]第 0252 号审计报告,经审计儋州千果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31 日的总资产 49,613,247.76 元,总负债 49,709,950.50 元,净资产-
96,702.74 元。
海南希源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
产总额为 393,350,500.04 元,期末净资产额为 186,701,999.49 元,购买股权
资产总额占公司的比例:49,613,247.76/393,350,500.04=12.61%,购买股权资 产净额占公司净资产额的比例:-96,702.74/186,701,999.49=-0.05%。公司购 买资产金额未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 额或净资产额的 50%。
本次交易支付的成交金额为 0 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千果盛农业 100%
股权,原股东 500 万元未实缴出资部分由公司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 90 日内
实缴,本次计算金额应为 500 万元。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393,350,500.04 元,净资产为 186,701,999.49 元,本次计算金额占公司的比 例:5,000,000.00/393,350,500.04=1.27%,本次计算金额占公司净资产额的 比例:5,000,000.00/186,701,999.49=2.68%。
综上,以上计算比率均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收购子公司儋州千果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根据
《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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