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11 15:31:34 股吧网页版
凯安新材: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11


公告编号:2026-002

证券代码:870979 证券简称:凯安新材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江西凯安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江西凯安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环境及自身战略发展规划,为集中精力投入生产经营,提高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经充分沟通与慎重考虑,拟申请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
牌,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2025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向全国股转公司提
交主动终止挂牌申请材料并获受理。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向公司出具《关于同意江西凯安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函[2026]302 号)》,同意公司股票
自 2026 年 2 月 12 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二、 异议股东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诺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所持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详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截
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2 月 12 日,公司股东人数为 13 名,共持有 94,491,166

公告编号:2026-002

股。2025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网络投票)共计 7 名,持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94,488,166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99.9968%,其中,同意股份 94,488,16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 100%,反对股份和弃权股份均为 0 股;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计 6 名,持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3,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0032%。

经积极协调,公司与 6 名异议股东的具体沟通及协商情况如下:5 名异议股
东确认已知悉摘牌事项,并要求回购义务人回购股份(其中,4 名股东已签署回购协议,该部分异议股东合计持股数量为 1,700 股,合计持股比例为 0.0018%;1 名股东尚未告知其购买公司股票的成本,回购价格尚未达成一致,该名股东持
股数量为 1,000 股,持股比例为 0.0011%);剩余 1 名异议股东因电话未接通、
短信未回复等客观原因暂未取得联系,该名股东持股数量为 300 股,持股比例为0.0003%。后续公司将继续与异议股东保持联系,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公告妥善处理异议股东的诉求。

综上,公司已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履行了投资者保护义务,保障了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 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股票退出登记手续。退出登记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保障股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
四、 终止挂牌后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志红

联系电话:0701-3711666

邮箱:wzhh@kaianmetal.com

联系地址:江西省鹰潭市贵溪市经济开发区创新路 1 号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