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1 15:30:47 股吧网页版
凯安新材: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870979 证券简称:凯安新材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江西凯安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变更、引用序号变更、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部分内容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所有条款中“股东大会” 所有条款中“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江西凯安新材料集团 第一条 为维护江西凯安新材料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股东、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职工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 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 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和 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 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江西凯安铜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江西凯安铜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鹰潭市行政审批局 的股份有限公司,经鹰潭市工商行政管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经全国 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会信用代码为 913606817994781356。公批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司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
牌。 责任公司批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住所:江西省贵溪市工业 第四条 公司住所:江西省贵溪市工业
园。 园,邮政编码:335400。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
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
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在新的法定代表人
完成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变更登
记手续前,仍由原法定代表人对外履行
相应职责。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
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
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