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1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江西凯安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江西凯安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安新材”或“公司”)的持续督导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有关规定,对凯安新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现将本次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1年完成一次股票定向发行(以下简称“2021年第一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11月19日召开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等议案。
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江西凯安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函〔2021〕4134号)。
公司向特定对象贵溪市国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股票6,887,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7.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0,000,000.00元,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2022年1月5日公司已收到认购人存入的股份认购款共50,000,000.00元。经验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定向发行出具了中兴财验字(2022)第304001号验资报告。
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于2022年3月28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887,000股。
(二)公司2023年完成一次股票定向发行(以下简称“2023年第一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2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江西凯安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取得《关于同意江西凯安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3]584号)。公司向特定对象鹰潭工控私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股票2,604,16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7.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0,000,000.00元,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已收到认购人存入的股份认购款共20,000,000.00元。经验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定向发行出具了中兴财验字(2023)第304003号验资报告。
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于2023年4月26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新增股份登记的总量为2,604,166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604,166股。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于2023年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已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2年1月18日,公司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分行、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对2021年第一次定向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2023年4月3日,公司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支行、民生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对2023年第一次定向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三)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1、2021年第一次定向发行
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节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21年11月11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决定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2021年第一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江西凯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分行
银行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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