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870978 证券简称:市中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上海市中智能停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相关制度中包括《关联交易
决策制度》,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制度尚需股东
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市中智能停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市中智能停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 为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能够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 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上海市中智能停车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等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方
发生的交易事项、日常性关联交易及其他日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可能引致资源 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第三条 本制度第二条所指交易事项为: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担保;
(四)提供财务资助;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 放弃权利;
(十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交易。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
品或者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第四条 本制度第二条所指日常性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和关联方之间发生的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出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或者受 托销售,存贷款业务等,不包括《公司治理规则》第八十一条规定的交易事项。;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 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 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存在上
述情形之一的;
(六) 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挂牌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 挂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 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挂牌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 上述第(一)、(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 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存在上
述情形之一的;
(六) 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挂牌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挂牌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第七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及时更新关联方名单。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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