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5
证券代码:870976 证券简称:视声智能 公告编号:2025-111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2.27《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制度修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司的
管理控制,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母公司”、“公司”系指“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由公司投资控股或实质控制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子公司的设立形式包括:
(一)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 50%以上(不含50%),或派出董事占其董事会绝大多数席位(控制其董事会)的公司;
(二)公司持有股权在 50%以下,但在其股东会有 50%以上表决权,或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的参股公司,根据公司与合作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以及参股公司公司章程等约定履行相关权利义务。
第三条 母公司股东会、董事会通过的各项决策及管理制度适用于子公司,
子公司应当执行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四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
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五条 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子公
司的重大事项管理的权利,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等义务。
第六条 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的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自
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与执行。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子公司做好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制度的有效执行负责。
第二章 治理结构管理
第七条 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
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子公司依法设立股东会、董事会(执行董事)。公司通过参与子公司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委派或选举执行董事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
公司委派或推荐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提交子公司董事会(执行董事)、股东会审议后,按子公司公司章程规定产生。
第八条 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计划和组织、经营活动的管理等经济活
动,在满足市场经济条件的前提下,还应满足公司的规定和生产经营决策总目标、长期规划和发展的要求。
第九条 子公司应依法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全资子公司可以不设股东会,
规模较小的子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
经公司委派担任子公司董事的人员对公司负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公司意愿充分行使相应的权利。
第十条 子公司设总经理 1 人,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子公司管理规
定行使职权。根据实际需要,子公司可设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子公司总经理提名,经子公司执行董事或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当接受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其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 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 子公司的经营及发展规划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总
体规划,在公司总体目标框架下,子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自身经营管理目标、经营计划。
第十二条 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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