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870976 证券简称:视声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4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报告期内,本人何凯作为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为董事会提供多元化视角和专业支持,促进董事会作出科学合理判断。现就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何凯,男,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博
士后,2012 年 7 月至 2023 年 7 月在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工作。2023 年 7 月至今在
暨南大学国际商学院任讲师、博士后。2022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 出席董 出席董 委托出 缺席董 出席股 出席股 现场工
事姓名 事会次 事会方 席董事 事会次 东大会 东大会 作时间
数 式 会次数 数 次数 方式 (天)
现场及 现场参
何凯 8 0 0 4 15
通讯 会
本人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按时出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列席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在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内容和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慎客观的研究,并于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及时签字确认;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相关重要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对会议涉及的相关议案认真审议并提出合理建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本年度,就董事会议案共发表 2次独立意见,本人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24 年 1 月 31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中,针对《关于增加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议案;
2.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中,针对《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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