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17
证券代码:870970 证券简称:常熟古建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常熟古建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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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新
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常熟古建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常熟古建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的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投出的在一年内或超出一年外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长期投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1)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2)公司出(合)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3)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4)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第四条 投资管理遵循的基本原则为: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
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二章 投资决策和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对外投资的最终决策机构,董事会在股东大会
的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
公司证券部是公司投资归口管理部门,公司所有投资活动由证券部归口管理。
第六条 公司投资管理机构的基本职能如下:
(一)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编制并指导实施投资计划;
(二)对投资项目的预选、策划、论证及实施进行管理与监督;
(三)负责跟踪分析新增投资企业或项目的运行情况;
(四)与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共同参与投资项目终(中)止清算与交接工作;
(五)本制度规定的其他职能。
第七条 项目审批权限:
董事会决定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者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者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或者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董事会处置权限为: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至 50%以下;
(二)决定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净资产绝对值的 10%以上至 50%以下,且超过 300 万但低于 1500 万的;
(三)股东大会审议权限外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保外)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者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者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或者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交易的权限,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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