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17
证券代码:870970 证券简称:常熟古建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常熟古建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新
制定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常熟古建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四年五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常熟古建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要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同时,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共青团、
工会等组织,开展相应的组织活动,并应当为其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常熟古建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常熟古建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常熟市东南街道黄浦江路 280 号 2 幢。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5,000,000 元。
第六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存续。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依法进行登记,如公司法定代表人
变更,应进行变更登记。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及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经营宗旨为: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为股东创造效益,
为员工创造事业平台,为社会创造价值。以科学的管理促进企业与专业的创新,不断加强和完善集体自我规范化、效能化、制度化建设,更快更好的实现企业目标与客户利益。执着于本,纵深发展;专业精准,方案多元;立于国标,誉满内外。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可承担国内房屋建筑、古建筑、
建筑装饰装潢、市政公用、消防设施、机电设备安装(不含特种设备)、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和修缮;风景园林绿化的设计、施工、养护;文物保护工程
及近现代建筑的设计、施工及维修保护(经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从事相关活动);古建营造技术的研发;古建建材的生产及销售;模架租赁;承包境外园林古建筑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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