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四川中食佳肴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财务报表发表非标意见的专项说明
容信专字[2025]0006号
审计机构:湖南容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关于四川中食佳肴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财务报表发表非标意见的专项说明
容信专字[2025]0006号
四川中食佳肴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本所接受四川中食佳肴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食佳肴”)的委托,对其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容信审字[2025]0030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导致保留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同比下降1.63倍,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亏损909.29万元,2024年公司整体业务仍处于调整状态,新业务的开拓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未来业务增长、盈利情况存在发展不及预期的风险,未来经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这种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中食佳肴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不确定性。
二、出具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
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我们对中食佳肴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中食佳肴存在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不确定性。中食佳肴已披露了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根据取得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中食佳肴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应对措施的实施过程及实施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管理层未能充分披露消除重大不确定性的切实措施。该事项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基于以上原因,我们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上述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中食佳肴2024年度财务报表不具有审计准则所述的广泛性影响,原因是持续经营能力仅与披露相关,对报告期中食佳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没有影响。因此,我们判断认为该事项对中食佳肴2024年度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不具有广泛性。
三、保留事项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持续经营能力仅与披露相关,对报告期中食佳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没有影响。
四、保留事项是否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说明
截止本说明出具日,保留意见中涉及事顷,我们按照审计准则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该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不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的情形。
上述专项说明仅限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监会内部使用,不得作任何形式的公开发表或公众查阅,或作其他用途使用。
(本页无正文)
湖南容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签名并盖章)
(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
(签名并盖章)
湖南 长沙市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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