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证券代码:870924 证券简称:ST 安卡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杭州安卡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杭州安卡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原《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时作废。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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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杭州安卡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监事会的运作,确保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发展,保障监事会依法 独立行使监督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
作。
第三条 监事会对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监事会应向全体股东负责,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二名监事由股东代表出任,经股东会出席会议的股东选举产生或更换;一名监事由职工代表出任,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
名,由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更换。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监事共同选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五条 公司监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的,该选举无效。监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第六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七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八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监事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不得通过辞职等方式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
第九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十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有权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应当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一条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
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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