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870924 证券简称:安卡网络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杭州安卡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提议召开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7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0924 安卡网络 2024 年 5 月 2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戴雪光、黄佳伟律师参与见证。(七) 会议地点
杭州市西斗门路 3 号天堂软件园 A 幢 16 楼 D 座。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根据 2023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2)与《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6)。
(四)审议《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七)审议《关于<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编号为“(2023)京会兴审字第 00620001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反映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上发布的《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告号2024-007。
(八)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弥补亏损 8,790,107.45 元,已超公
司实收资本 8,000,000.00 元。
(九)审议《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审计机构》
公司拟聘用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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