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18
公告编号: 2023-012
证券代码: 870916 证券简称: 雷利股份 主办券商: 安信证券
雷利新能源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变更概述
(一) 变更日期: 2023 年 1 月 1 日
(二) 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发布了财会 〔 2022〕 13 号文,再次对允许
采用简化方法的特殊情况下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进行调整,取消了原先“仅
针对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才能适用简化方法的限制。
对于由特殊情况直接引发的 2022 年 6 月 30 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
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继续选择采用财会〔 2020〕 10 号文规范的简化方法进行会
计处理,其他适用条件不变。
(三) 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发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
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 2023-012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股东大会审议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新租赁准则可以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及经营成果,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四、 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
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
影响,且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公司对适用范围调整前符合条件的租赁合同已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
计处理,对适用范围调整后符合条件的类似租赁合同也全部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
计处理,并对通知发布前已采用租赁变更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赁合同进行追溯
调整,但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对 2022 年 1 月 1 日至该通知施行日
之间发生的未按照该通知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通知进行调
整。
公告编号: 2023-012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雷利新能源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雷利新能源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雷利新能源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