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9-06
公告编号:2022-020
证券代码:870916 证券简称:雷利股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雷利新能源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会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2
年 9 月 5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胡宏峻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2 年 9 月 5 日起生效。上述
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4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任命薛源女士为公司董事、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2 年 9 月 5 日起生效。
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4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余才志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2 年 9 月 5 日起生效。上述选
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李海林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2 年 9 月 5 日起生效。上述选
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包延年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2 年 9 月 5 日起生效。上述选
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监事会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2
年 9 月 5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季超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2 年 9 月 5 日起生效。上
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2-020
选举刘晓圆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2 年 9 月 5 日起生效。上述选
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周云燕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2 年 9 月 5 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周云燕女士,1989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 年 7 月至
2013 年 9 月任常州市格林思宝木业有限公司科技宣传专员;2013 年 10 月至 2015 年 2
月任斯华路灯饰网络运营 ;2015 年 3 月至今任雷利新能源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总监。
(三)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2
年 9 月 5 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陈玲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2 年 9 月 5
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为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
公告编号:2022-020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雷利新能源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