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20
证券代码:870899 证券简称:丰华轮胎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无锡丰华智慧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 基本情况
本公司拟出资设立参股公司江苏千里马轮胎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江苏省无锡市东港镇勤新村后市花园城通道东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00 元,具体以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核准内容为准。
(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
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 2023 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显示,公司 2023 年末总资产
为 59,193,246.52 元,净资产为 10,002,685.66 元。本次拟对外投资490.00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末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均未达到 50%,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 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 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
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 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千里马轮胎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勤新村后市(沿 S340 省道)花园城通道东侧第三第四间一楼门面房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轮胎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汽车零配件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额或投资金 出资比例或持 实缴金额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额 股比例
江 苏 通 用 科 货币 5,100,000 51%
技 股 份 有 限
公司
无 锡 丰 华 智 货币 4,900,000 49%
慧 轮 胎 股 份
有限公司
具体以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核准内容为准。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
√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现金来源于本公司的自有资金,具体以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核准内容为准。
三、 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江苏千里马轮胎销售有限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人民币,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 510 万元(货币出资),占合资公司 51%股权,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 490 万元(货币出资),占合资公司 49%股权。具体以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核准内容为准。四、 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公司与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发展轮胎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汽车零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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