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9
公告编号:2025-093
证券代码:870895 证券简称:龙创未来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福建龙创未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收购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收购报告书事项概述
福建龙创未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创未来”)于 2024 年2 月 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p.cn)上披露了《收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5)、《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卓硕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编号:2024-026)、《福建建达(厦门)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卓硕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公告编号:2024-027)、《福建闽佑律师事务所关于李小强收购深圳市卓硕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律意见书》(公告编号:2024-028)、《权益变动报告书(减持)》(公告编号:2024-029)、《权益变动报告书(增持)》(公告编号:2024-030)、《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变更公告》(公
告编号:2024-032),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披露了《收购报告书(修订稿)》(公
告编号:2024-038)、《福建闽佑律师事务所关于李小强收购深圳市卓硕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律意见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039)、《福建建达(厦门)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卓硕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040)等相关公告。
2024 年 2 月 5 日,收购方李小强先生与转让方江青禄先生签署了《股份转
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收购人拟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受让转让方江青禄持有的公众公司 5,950,279 股股份,占公众公司总股
公告编号:2025-093
本的 19.5458%,为公众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直接持有公司 10,516,77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4.5461%,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 终止收购报告事项说明
公司与收购方就上述收购事项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收购方财务顾问、律师 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均已出具相应的文件。由于收购方根据实际情况及自身安排 对本次交易进行调整,为切实维护多方利益,经过与交易双方以及中介机构的 充分讨论,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收购事项。自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之 日起至终止收购之日起,江青禄实际转让过户的股份数为 0 股。
转让方与收购方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协商终止本次收购事宜,并签署终
止收购协议,经双方协议一致,收购方终止本次收购龙创未来事项。
双方确认并同意,自《终止收购协议书》签署之日起,收购方终止收购龙 创未来,收购方与转让方签署的有关本次收购事项的《股份转让协议》、《表 决权委托协议》等所有法律文件均终止履行,有关各方的一切权利、义务、责 任均告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三、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终止不涉及收购双方违约、退款或赔付等事宜,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及股东权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既定的战略规划。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李小强与江青禄关于深圳市卓硕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合同终 止协议》;
2、《表决权委托终止协议》。
福建龙创未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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