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前沿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五矿证券作为北京前沿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 是
意见的审计报告,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风
险警示
2 生产经营 公司 2024 年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 是
总额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风险警示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
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25)京会兴审字第 00220004 号。其中形成 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如下:
“前沿信安财务报表附注五、(六)列示的存货-合同履约成本期末余额为 1,770.86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 62.88%,我们未能对其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 审计范围受限导致我们难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财务报表所载业 务的真实性、合理性,亦无法合理估计其对前沿信安 2024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 响。前述事项可能涉及内部控制不完善等情形,进而影响财务报表的多项认定, 且我们无法实施有效的替代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这些限制
对财务报表审计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因此我们无法对前沿信安财务 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
意见》第七条:“当存在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 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情形之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发表无法表 示意见”以及第十条“如果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 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和 具有广泛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规定,我们认为上述事项 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故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相关规定,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 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风险警示。
2、公司 2024 年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前沿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北京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5,542,704.22 元, 公司实收股本为 11,110,000.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全国股转公司
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加注标识。如果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仍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将被全国 股转公司强制终止挂牌。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前沿信安的持续督导义务,并将继续严格按照《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公司治理规则》的规定督促公司提高规范性意识,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及时提示相关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 做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 2024 年审计报告;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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