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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18:29:11 股吧网页版
前沿信安:五矿证券关于前沿信安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前沿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五矿证券作为北京前沿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 是

意见的审计报告,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风

险警示

2 生产经营 公司 2024 年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 是

总额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风险警示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
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25)京会兴审字第 00220004 号。其中形成 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如下:

“前沿信安财务报表附注五、(六)列示的存货-合同履约成本期末余额为 1,770.86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 62.88%,我们未能对其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 审计范围受限导致我们难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财务报表所载业 务的真实性、合理性,亦无法合理估计其对前沿信安 2024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 响。前述事项可能涉及内部控制不完善等情形,进而影响财务报表的多项认定, 且我们无法实施有效的替代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这些限制
对财务报表审计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因此我们无法对前沿信安财务 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
意见》第七条:“当存在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 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情形之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发表无法表 示意见”以及第十条“如果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 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和 具有广泛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规定,我们认为上述事项 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故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相关规定,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 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风险警示。

2、公司 2024 年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前沿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北京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5,542,704.22 元, 公司实收股本为 11,110,000.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全国股转公司
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加注标识。如果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仍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将被全国 股转公司强制终止挂牌。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前沿信安的持续督导义务,并将继续严格按照《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公司治理规则》的规定督促公司提高规范性意识,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及时提示相关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 做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 2024 年审计报告;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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