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01
公告编号:2025-040
证券代码:870879 证券简称:元盛塑业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元盛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元盛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我们事前对相关事项进行了了解,就上述会议的有关事项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资格审查,被提名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资格审查,被提名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能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后接签署页)
公告编号:2025-040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元盛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仲丽慧
公告编号:2025-040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元盛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宋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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