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870874 证券简称:国民银行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象山国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全文“银保监会” 全文统一修改为“金监局”
第一条 为维护象山国民村镇银行股 第一条 为维护象山国民村镇银行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存款人、债权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 股东、存款人、职工、债权人和其
益、规范本行的组织和行为,促进城乡 他客户的合法权益、规范本行的组
统筹发展,更好地服务“三农”,更好 织和行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更
地服务社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好地服务“三农”,更好地服务社区,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以下简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称《银行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以下简称
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 《银行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
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
制订本章程。 银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七条 董事长为本行的法定代表 第七条 董事长为本行的法定代表
人。 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
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本行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 第八条 本行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
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本行承担责 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本行
任,本行以其全部资产对本行的债务 承担责任,本行以其全部资产对本
承担责任。 行的债务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本行承
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
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本行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
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
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二十一条 本行经批准发行的普通 第二十一条 本行发起人的认购股
股总数为 8502 万股,全部由发起人持 份数、出资方式等情况如下:
有,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额情况等
如下:
第二十三条 本行或本行的分支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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