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5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或“国泰海通”)作为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
亨科技”、“上市公司”、“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绿亨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
并出具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情况 保荐机构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
行规则制度情况 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并有效执行规则制度。
保荐机构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对账单,查
3、募集资金使用监督情况 看募投项目进度,了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进行现场核查,及时审阅募集资金信息披露情况等。
4、督导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制度、三会会议资料等,同时通过
日常沟通、现场检查、访谈等方式,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保荐机构于 2025 年 1 月、2025 年 8 月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对公司
5、现场核查情况 是否存在重大违规、经营财务状况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公司治理和信
息披露合规性等方面进行核查并督导。
保荐机构对公司发表了以下专项意见: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专项现场核查报告》
(2)《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
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
报问询函的核查意见》
7、其他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项目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方面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方面 无 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方面 无 不适用
4、控制权变动方面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方面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方面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方面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方面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