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亨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 号——募集资金管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绿亨科技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实施期限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2022 年 11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绿亨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71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8.00 元/股,初始发行股数 40,495,700 股(超额配
售选择权行使前),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3,965,6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2,358,247.52 元(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1,607,352.48 元。截
至 2022 年 12 月 2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 371C000750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公司募集资金净额分别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 2024 年末已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投资总额 入金额 用状态日期
年产 1000 吨 2-氯烟酸和
2000 吨 3-氰基吡啶及 100.00 100.00 不适用
8000 吨农药制剂项目
天津绿亨农业科技园建 11,804.74 231.72 2027 年 4 月
设项目
南沙绿亨育种研究院基 5,000.00 2,432.68 2025 年 12 月
地新建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2,256.00 12,293.59 不适用
二、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实施期限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过谨慎研究,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均未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一)调整内部投资结构
“南沙绿亨育种研究院基地新建项目”主要通过自建育种分子实验室、种子资源库、种子加工间、温室育苗大棚等现代化农业设施提升公司新品种选育、实验、测评、种苗推广和示范能力,增强公司研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保障募集资金的高效使用,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增加子公司南沙绿亨、农得金作为实施主体,增加山东东营作为研发基地。由于不同区域的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费用存在一定差异,在保持项目投资规模不变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计划减少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900 万元,并相应增加建筑工程费 900 万元,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费用类型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金额
1 工程费用 4,072.00 4,072.00 -
1.1 建筑工程费 1,993.00 2,893.00 900.00
1.2 设备购置及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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