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关于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 1-4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5)第 371A008705号
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亨科技”或“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要求编制 2024 年度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绿亨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绿亨科技董事会编制的 2024年度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 2024 年度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绿亨科技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绿亨科技董事会编制的 2024 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绿亨科技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871号文核准,并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22年11月29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4,049.5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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