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13
证券代码:870861 证券简称:避暑山庄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承德避暑山庄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告
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兴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接受承德避暑山庄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避暑山庄公司”)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
并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025]京会
兴审字第 00750001 号。
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就北京兴华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进行说明,具体如下:
一、 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内容
根据审计报告([2025]京会兴审字第 00750001 号)“一、无法表示意见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承德避暑山庄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避暑山庄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已审计财务报表在避暑山庄公司年度报告中的第 4-9 页予以
公告编号:2025-013
披露。
我们不对后附的避暑山庄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北京兴华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监事会对北京兴华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及公司董事会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所作出的说明均无异议。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加快推进相关工作,落实与承德避暑山庄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商经营权使用费问题,争取对经营权使用费的结果达成一致,就《重组整合实施方案》明确的股权资产等划转事项制定切实可行措施,尽早完成划转等工作。
特此公告。
承德避暑山庄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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