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12
证券代码:870861 证券简称:避暑山庄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承德避暑山庄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告
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兴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接受承德避暑山庄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避暑山庄公司”)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
并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025]京会
兴审字第 00750001 号。
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就北京兴华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进行说明,具体如下:
一、 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内容
根据审计报告([2025]京会兴审字第 00750001 号)“一、无法表示意见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承德避暑山庄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避暑山庄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已审计财务报表在避暑山庄公司年度报告中的第 4-9 页予以
公告编号:2025-012
披露。
我们不对后附的避暑山庄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二、 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审计报告([2025]京会兴审字第 00750001 号)“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1.对子公司失去控制
2023 年 7 月 3 日,承德市人民政府印发《承德避暑山庄旅游集
团重组整合实施方案》,方案中要求将避暑山庄公司所持全资子公司承德热河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的 100%股权划入承德避暑山庄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避暑山庄公司已失去对该子公司的控制,但子公司股权划转相关程序尚未履行完毕,转让协议尚未签订,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避暑山庄公司处置子公司的基准日和处置对价。截至本报告日,我们无法获取该子公司的财务数据等相关资料将其纳入审计范围,我们认为该事项对避暑山庄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
2.经营权使用费对财务报表影响的重大不确定性
报告期内,承德避暑山庄畅览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畅览旅游)与避暑山庄公司签订《承德避暑山庄环山游项目经营权授予协议》,协议约定畅览旅游将环山游项目经营权授与(转让)避暑山庄公司,避暑山庄公司按照经营环山游收入(含税)的 18%向畅览旅游交纳经营权使用费。避暑山庄公司按照营业收入的 18%确认经营权使用费。根据《承德避暑山庄旅游集团重组整合实施方案》,畅览旅
公告编号:2025-012
游及避暑山庄公司需向承德避暑山庄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经营权使用费。我们向承德避暑山庄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发函确认,对方回函结果不符,存在差异。我们无法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使得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判断避暑山庄公司确认的经营权使用费是否准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营业成本以及财务报表其他项目作出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三、 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说明
公司正积极沟通各方,尽快推进子公司股权划转相关程序,努力完成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签订,并就经营权使用费问题达成共识。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北京兴华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公司董事会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采取措施,与承德避暑山庄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商经营权使用费问题,争取对经营权使用费的结果达成一致,就《重组整合实施方案》明确的股权资产等划转事项制定切实可行措施,尽早完成划转等工作。
特此公告。
承德避暑山庄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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