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27
关于对承德避暑山庄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的
问询函
公司一部问询函【2025】第 006 号
承德避暑山庄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避暑山庄)董事会:
你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披露《关于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取消召开的公告》,后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重新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你公司 2025 年 2 月 18 日披露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未通过议案的提示性公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 人,控股股东承德避暑山庄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因对你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以及财务决算报告准确性存疑,对《关于 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投出反对票,此议案同意股数未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1/2,未审议通过。
请你公司:
(1)说明集团公司对该议案投反对票的具体原因,与你公司及主要股东、董事会、管理层成员是否存在重大矛盾或分歧,是否对你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生产秩序及经营决策产生不利影响,你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2)补充说明控股股东认为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的具体原因,并说明相关制度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及《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是否存在公司治理失效的情况;
(3)结合上述回复及公司 2023 年财务决算情况,说明
2023 年年报是否存在因不准确而需补充或更正的情况;说明该议案被股东大会否决对你公司的具体影响,以及拟采取的消除相关影响的具体措施;
(4)自查公司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至今是否存在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投资、提供担保、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是否均履行内部审议及决策程序。
请公司收到此函后及时披露,并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于 5 个交易日之内将有关说明材料发送至监管员邮箱。
特此函告。
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5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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