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870849 证券简称:亿安天下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亿安天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董事会制度>的议案》,同意票数 5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亿安天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
程序,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 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亿安天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一节 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财产,对
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 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 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四) 董事会按照谨慎授权原则,授予董事长就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不足 10%的事项;审议批准单笔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不足 10%的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不含对子公司的投资等)、资产抵押、重大融资事项。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证券监管机构有特别规定的事项除外,该等事项应按相关特别规定执行。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应满足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具体任职要
求。
第二节 董事会的职责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审议如下重大事项:
1、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
2、公司发生提供担保事项时,应当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发生公司章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提供担保事项时,还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3、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作出决议。
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2)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提供财务资助累计发生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3)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免于适用前两款规定。
4、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以下标准但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的,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5%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除提供担保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以上且绝对金额达到 3000 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